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請協助瞭解執行國健署「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所遇之困難,並請提供修正該計畫契約條文建議

主旨:敬請 貴會協助瞭解所屬會員執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所遇之困難,並請提供修 正該計畫契約條文建議,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09.8.2第12屆第3次醫事法規委員會會議結論辦 理。

二、近來醫療院所接獲衛福部國健署函知有關提供民眾戒菸服 務機構,若未依簽署之契約規定進行服務對象之資料上 傳,將不予給付及追扣相關補助。

三、該計畫條文有諸多不合理處及疑慮,為求契約條文更完 善,敬請 貴會提供會員執行該計畫實務所遇之困難,依附 件一填寫;另,請依附件二表格,提供該契約條文之修正 建議。

四、請於109.9.7(一)前依附件格式,以電子郵件回傳至 k86464087@tma.tw,俾利本會彙整意見後,向國健署表達 修正契約訴求,謝謝合作!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