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居家 血液透析試辦計畫」,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1日起生效, 請 查照。#17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6月4日健保醫字第 1140111623號公告副本(附件)辦理。
二、為確保照護品質及病人安全,將另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 告「居家血液透析治療同意書(範本)」(路徑:健保署全球 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計畫/全民健康保險居家血液透 析試辦計畫)。
三、旨揭內容業已刊登本會網站(路徑:全聯會首頁>公告事 項)。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