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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附件),並自11月1日起生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公告修訂 「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附件),並自 114年1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152

說明:

一、依健保署114年11月3日健保醫字第1140123562號公告副本 辦理。

二、本函內容業已刊登至本會網站公告事項。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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