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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115年度「愛滋匿名篩檢服務拓點計畫」,請踴躍於11/20前申請

主旨:有關115年度「愛滋匿名篩檢服務拓點計畫」,鼓勵貴單 位踴躍申請,請查照。#121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11月4日疾管慢字第 114030080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自108年度起,由各地方衛生局推薦醫事機構執行 匿篩快速檢驗服務,再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 署)與其簽訂行政契約,本(114)年計畫截至9月30日止, 共完成篩檢7,778人次,新案陽性率為0.5%。

三、有關旨揭計畫115年度之申請由本局協助本縣醫事機構加 入,鼓勵容易觸及潛在感染愛滋風險族群之性傳染病通報 或診治量較多、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P)服務 醫療院所、婦產科、泌尿科、家醫科之專科別診所等優先加入,欲加入計畫之醫事機構需於本年11月28日前將計畫 書等提送至本局,由本局進行初步審查後彙整推薦名單, 於12月10日前函文至疾管署,俾利後續辦理簽訂行政契約 等事宜。

四、欲加入旨揭計畫之醫事機構,如係首次參與者,由本局輔 導其撰寫計畫與執行匿篩流程須注意事項;如醫事機構曾 參與匿名篩檢相關計畫,則由本局於審查時,評估其過往 辦理之篩檢服務成效,如:診所或醫事檢驗所等以1年至少 可服務20人次者、地區醫院以1年至少可服務50人次者、區 域醫院及醫學中心以1年至少可服務150人次者為原則,避 免醫事機構提報篩檢服務目標數過少,造成人力、行政及 防疫資源耗損。

五、欲參與旨揭計畫之醫事機構,經疾管署審核通過後,將與 其簽訂行政契約,相關執行內容與支付費用,詳如附件1行 政委託合約書,摘述如下:
(一)提供愛滋匿名快速篩檢及諮詢服務,鼓勵醫事機構以服 務感染風險族群為目標,並加強初篩陽性個案銜接進行 確診之連結與時效,依各醫事機構實際執行情形支付檢 驗、衛教諮詢服務費,機構內篩檢每案支付200元、外 展 或視訊篩檢每案支付280元、於偏鄉或醫療資源不足 地區 提供外展篩檢每案支付400元,愛滋篩檢人次倘超 過 1,350人次且新案陽性率達0.3%以上,篩檢費用予1.8 倍 加成核給。其中執行本計畫所需愛滋抗原/抗體複合 型快速篩檢試劑,由疾管署統一採購後提供。
(二)為提高24歲(含)以下年輕族群或學生之性病篩檢意願及可近性,以求降低性傳染病於該類族群之發生率,對 於尋求篩檢服務之24歲(含)以下年輕族群或學生,提 供其免費梅毒篩檢、衛教諮詢及陽性個案轉介服務,每 案支付100元。其中執行本計畫所需梅毒快速篩檢試劑, 由疾管署統一採購後提供。
(三)愛滋及梅毒快/初篩結果為陽性個案,提供衛教諮詢及 進 行確認檢驗與轉介就醫治療服務:
1、強化非愛滋指定醫事機構初篩陽性個案之確認檢驗及 轉介就醫治療。
(1)倘與所在地衛生局合作,針對愛滋快/初篩陽性個 案,提供衛教諮詢,以具名方式採集受檢者血液 後 送當地衛生局進行確認檢驗,每案支付3,000元 之採血衛教費用。
(2)將愛滋快/初篩陽性或確診陽性個案成功轉介至愛 滋指定醫療院所進行確認檢驗或就醫治療,按照 快 /初篩陽性至完成確認檢驗之時效,每案支付 750- 1,500元不等之確認檢驗與轉介就醫費用;另 補助民眾當次就醫之部分負擔費用及掛號費。
(3)將梅毒快篩陽性個案成功轉介至門診就醫,每案 支 付250元轉介就醫費用;另補助民眾當次就醫之 部分負擔及掛號費減免。
2、愛滋指定醫事機構將愛滋陽性個案及時轉介至門診就 醫確診治療,每案支付250元;另補助民眾當次就醫 之 部分負擔費用及掛號費。
(四)為鼓勵醫事機構主動發現愛滋新案,若愛滋快/初篩陽性完成確認檢驗並轉介就醫,經確認為愛滋新案且完成通 報,則按照快/初篩陽性至完成確認檢驗之日距,每案 支 付1,500-4,000元不等之加成費用。
(五)針對愛滋初/快篩陰性且高風險民眾,提供暴露愛滋病 毒 前預防性投藥(PrEP)諮詢,協助民眾轉介至PrEP服 務 醫療院所,每案支付250元。
(六)對於有諮詢需求之愛滋自我篩檢民眾,主動尋求匿篩醫 事機構協助時,提供民眾專業相關諮詢與轉介等服務。 如遇疫情等因素,影響民眾到院篩檢意願,經疾管署通 知,請醫事機構聯繫個案衛教,並提供其E-mail,由疾 管署自我篩檢系統寄發自我篩檢電子兌換劵,如民眾上 網 完成自我篩檢試劑領取,可列入篩檢服務人次。另, 如 有執行愛滋自我篩檢試劑之視訊篩檢服務,亦可列入 篩 檢服務人次計算。

六、有意願加入旨揭計畫者,請於本年11月20日前填寫線上 google表單(https://reurl.cc/NNaO1q)並將計畫書等 提送至本局;有關計畫申請之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計畫 由本局初步審查通過後,疾管署依縣市地域特性、資源分 布多寡、執行篩檢與轉介服務流程、過往執行成效等綜合 評估後,擇優以行政契約辦理旨揭計畫。

七、檢附醫事機構資格審查標準與流程、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檢 核推薦表及114年度參與旨揭計畫之醫事機構名單(附件2- 4)供參。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 聖母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
副本:本局疾病管制科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