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知有關Varenicline 2項學 名藥納入該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暨修 正「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自114年12月1日起 生效,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11月25日國健教字第 1140761831A號函副本辦理。
二、自114年12月1日起,該署補助旨揭藥品額度,詳如附件。
三、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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