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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如說明段;自12/1起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 如說明段;自114年1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1263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4年11月28日羅博醫字第 1141100153號函辦理。

二、旨案核定醫療自費項目分述如下:液態氮低溫冷凍治療骨腫瘤(Bone tumor cryotherapy),每次收費新臺幣6,000元整。

備註:為治療處置之費用,適應症及對象為惡性骨腫瘤 患者、癌症骨轉移病患及良性復發型骨腫瘤患者,係經 骨腫瘤切除後,使用液態氮冷凍法殺除骨內可能殘留之 腫瘤細胞,以液態氮處理後之骨頭進行重建,可保留骨 頭間質構造、增進骨癒合機率,不含使用滅菌液態氮。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8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