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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函覆有關與牙醫、中醫公會全聯會建議為花蓮縣光復鄉受災嚴重醫事人員爭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詳如說明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覆本會與牙醫師、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 會建議為花蓮縣光復鄉受災嚴重醫事人員爭取災後重建特 別預算一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124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1日衛部口字第1142061339號函副 本【附件一】辦理。

二、本會於114年10月16日與牙醫師、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 布「花蓮縣光復鄉-爭取特別預算說帖」之聯合聲明,衛生 福利部函覆重點如下:
(一)有關堰塞湖壩體潰堤致花蓮縣光復鄉醫事機構災損一 事,經立法院審查「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 條例」制定通過【附件二】,總統並於114年11月11日公 布,相關重建經費將編列於該條例特別預算。
(二)行政院於114年10月7日公告114年樺加沙颱風風災災區範 圍為花蓮縣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內受災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及受災者,依「災 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費及就 醫費用。
(三)有關本會與牙醫師、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請針對花 蓮縣光復鄉醫事機構之暫緩追扣、加速撥款、審查及建 議財務補助等事項,可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 區業務組於共管會研擬。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