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12/11令訂定發布「申請再生醫療及刊播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並勘誤「再生醫療技術及指定製劑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一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4年12月11日以衛部醫字第 1141670768號令訂定發布「申請再生醫療及刊播廣告審查 費收費標準」,並勘誤「再生醫療技術及指定製劑管理辦 法」第二條附表一,請查照。#13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11日衛部醫字第1141670768C號 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