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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為降低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疫情傳播風險,請依說明段辦理各項防治措施

主旨:為降低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疫情傳播風險,請依說明段辦 理各項防治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4年12月15日疾 管防字第1140201192號函辦理。

二、本(114)年截至11月30日,A型肝炎確定病例累計406例,為 近9年同期最高,其中380例為本土病例,26例為境外移入 病例,個案以30至39歲男性為多,20-29歲次之,目前疫情 未見趨緩。調查發現,本土個案中約有36.8%無法排除經由 不安全性行為而感染,28.7%無法排除與食用受汙染的飲食 相關,27.1%曾有性病(HIV、梅毒、淋病)通報史。

三、疾管署提供符合條件之接觸者於可傳染期最後一次接觸後 14天內公費接種1劑A型肝炎疫苗,接種後有9成以上的保護 力。查本年每例A型肝炎確定病例平均匡列2.2名接觸者, 符合接觸者公費疫苗接種條件且完成接種者占72.8%,低於 112年77.9%及113年81.6%。

四、請協助轉知所屬,加強HIV感染者、男男間性行為者等高風 險族群宣導及衛教A型肝炎之預防方法與重要性,鼓勵其依 時程自費接種2劑A型肝炎疫苗(間隔6-12個月)以避免感 染A型肝炎病毒。

五、有關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相關資訊,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 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項下查 閱。

六、檢附疫情分析1份。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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