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活動
衛生局函轉知 國健署12月2日(一)召開114年「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與肺癌篩檢疑似異常個案追蹤暨確診品質管理服務」(原「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調整項目說明會(視訊方式)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訂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 召開114年「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與肺癌篩檢疑似異 常個案追蹤暨確診品質管理服務」(原「全民健康保險癌 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調整項目說明會(視訊方式), 請派員參加,請查照。#1310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11月13日國健癌字第 1130361333號函辦理。
二、配合國家政策,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自114 年起預算來源改由公務預算,並納入114年衛生福利部預防 保健服務項目。其中,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及肺癌項 目由國健署主責,口腔癌項目由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另行訂定。
三、鑑於醫事服務機構於執行本計畫服務流程漸趨熟稔,國健 署為利政策推動之延續性,避免醫事服務機構因行政作業調整影響執行成效與權益,調整項目除案件分類由「E1」 改為「A3」,以及收案條件配合擴大癌症篩檢服務之年齡 與對象,併同調整,其餘包含醫療院所資格、執行項目、 各階段執行期限、轉診方式、費用申報方式、核付作業等 賡續既有規範。
四、為使醫療院所臻於瞭解114年起所調整項目與服務內容,國 健署訂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至5時30分以視 訊方式辦理說明會,免報名,每家醫療院所建議與會人員至多2人為限。會議資訊如下:
(一)會議軟體-Cisco Webex。
(二)會議連結-https://hpa-gov.webex.com/join/hpawebex2。
(三)會議號-915899126。
(四)注意事項:進入會議室時,請務必修改個人名稱為「醫 療院所名稱-姓名」,範例:「OO診所/醫院-王小 明」,若未依規定修改個人名稱將不開放與會。
五、如有說明會相關問題請洽國健署許小姐(聯絡電話:02- 25220793;電子郵件:yuhsin@hpa.gov.tw)。
六、請宜蘭縣醫師公會轉知所屬會員。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 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 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宜蘭員山醫療 財團法人宜蘭員山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宜蘭縣各衛 生所
副本:本局企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