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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健保署公告新藥以十國藥價中位數或最低價核價且經查有藥價之國家在五國以下者,於109年第四季依十國藥價檢討支付價格事宜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新藥以十國藥價中位數或 最低價核價且經查有藥價之國家在五國以下者,於109年 第四季依十國藥價檢討支付價格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署109年12月17日健保審字第1090036567號公告辦 理。

二、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25條規定之應 檢討品項,其現行支付價格高於檢討結果者共12項,其價 格異動檔案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支付價格生效日為110年1月1日。

三、下載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 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