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轉知衛福部1月20日公告預告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修正草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1月20日公告預告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 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 形」修正草案(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對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需於公告刊登 公報之次日起60內日內陳述意見。

二、貴會若有修正意見,請逕向該部醫事司陳述意見或洽詢 (電話:02-85906666轉7316/電子郵件:mdwmsu@mohw. gov.tw),並請副知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