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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癌症篩檢與追蹤管理資訊整合系統(口腔癌篩檢專用VPN),增修「預防保健系統提醒名單」功能,詳如說明段

主旨:有關癌症篩檢與追蹤管理資訊整合系統(口腔癌篩檢專用 VPN),增修「預防保健系統提醒名單」功能一事,詳如說 明段,惠請貴院(會)協助轉知所屬相關單位(會員),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3月5日國健癌字第 1100300232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減少醫療院所因篩檢結果資料上 傳有誤植,或遺漏之補正作業所需查詢、處理時間,特於 口腔癌篩檢專用VPN系統增修「預防保健系統提醒名單」之 功能,可提供醫療院所查詢已申報費用但篩檢結果資料上 傳有誤植或遺漏之提醒名單,進而提早至口腔癌篩檢專用 VPN系統修正或上傳,以提升醫療院所預防保健-口腔黏膜 檢查申報作業品質。

三、檢附原函(附件1)及系統操作步驟(附件2),如有疑問,可洽該署委託之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2559-1969轉116、117。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