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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有關勞動部公告新增「全民健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診所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案

主旨:轉知有關勞動部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 合計畫」(以下稱居整計畫)診所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 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2日衛部顧字第1101960629號函 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函重點如下:
(一)考量部份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個案狀況無法親至 醫院申請專業評估,如屬下列各種情況之一者,可由地 方政府協調專業評估醫療機構到宅進行評估。此次居整 計畫診所,僅得提供到宅評估。
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植物人。
4、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5、其他經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
(二)為利勞動部辦理公告事宜,衛生福利部每年6月10日及12 月10日前要求本會檢附旨揭名單更新版(包含原加入診所 與新加入診所),以利勞動部辦理公告事宜。
(三)爰此,本會將每半年於5月初及11月初進行調查。如有原 申請診所停業、歇業或退出居整計畫者,請 貴會於次月 提報更新名單。每半年或每月之名單更新版,請依上次 提報之excel檔進行修正(停業以紅色表示、歇業以綠色 及退出居整計畫者以藍色表示),本會將於規定期限內提 報更新名單至衛生福利部,由衛生福利部函送勞動部辦 理公告事宜,及通知勞動部知悉。
(四)有關居整計畫診所納入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到宅專業評 估之作業流程及相關規定與其他專業評估醫療機構並無 二致,衛生福利部訂定相關注意事項(附件)以供居診 計畫診所辦理到宅專業評估業務所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