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送 衛福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息補貼作業說明」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 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 息補貼作業說明」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6日衛授保字第1100033220號函辦 理。

二、旨揭作業說明重點如下:
(一)108年11月(含)前已特約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事)機 構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致申報109 年1至11月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扣除藥費及特殊材料 費後之收入低於108年同期同計算基礎之80%,且符合本 作業說明規定者,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預算補貼其差額。
(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事)服務機構參與因應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疫情提升暫付金額方案,經結算應返還提升 之暫付金額,申請分期攤還所生之利息,不另向院所收取,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計算後逕由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項下支應。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