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轉知衛福部5/11公告預告訂定「公共衛生師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草案及草案總說明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公告預告訂定 「公共衛生師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 定」草案及草案總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年5月1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01660194A號函 辦理。

二、案內公告事項另詳載於衛福部網站「公告訊息」處及衛生 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法規草案項 下網頁。

三、本項草案公告考量公告後尚需預留審查應考資格時間,爰 縮短預告時間為21天。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 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1日內陳述意見或 洽詢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