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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知 衛福部為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醫療營運降載及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人」,自5月15日起至5月28日止,全國醫療機構得免提報通訊診療治療實施計畫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醫療 營運降載及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人」,自110年5月 15日起至5月28日止,全國醫療機構得免提報通訊診療治 療實施計畫ㄧ案,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17日衛部醫字第1101663441號函 辦理。

二、檢附來文及附件。

附件

健保署–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

健保署–因應 COVID-19之 「 視訊診療 」 調整作為

「提供因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接受居家隔離或檢疫之保險對象視訊診療作業須知」問答集

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衛生局承辦人9322634#1219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