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公告預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公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 八條修正草案公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31日衛部顧字第1101561241B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八條 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修正重點略以:考量六歲前階段, 係兒童語言學習及發展之黃金期,應及早參酌身心障礙鑑 定報告或身心障礙證明,據以提供相關資源、服務或治 療,以改善其黃金期之發展,爰修正本條文。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 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 康照護司。

四、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