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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函請加強宣導會員應依「健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健保藥品給付規定」及「健保特殊材料給付規定」等規範正確申報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函請加強宣導會員應依「全民健康保險醫 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 規定」及「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等規範正確 申報,請 查照。

說明:

一、依中央健保署110年9月6日健保審字第1100036026號函辦 理。

二、查因應疫情免審期間,經分析110年第2季醫療費用申報資 料,發現部分院所對於旨揭明確規範,仍有異常申報情形 (如性別不符、適應症不符、申報單價不符健保支付單價 等),為確保健保資源合理運用,請 貴會轉知會員應依旨 揭規範正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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