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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全民健保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科別之適用分區,並自10月1日起實施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 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科別之適 用分區,並自110年10月1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中央健保署110年9月23日健保審字第1100011827號公告 副本(如附件)辦理。

二、適用公開具名作業之科別與分區別如下:
(一)婦產科:中區。
(二)耳鼻喉科:中區。
(三)精神科:東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