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主旨:檢送本局核定本轄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收費表1份(18 項),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檢送本局核定本轄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收費表1份(18 項),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訊息請各醫療機構公開揭示,供民眾就醫選擇參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