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資格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 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長期照顧 服務人員資格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26日衛部顧字第1101963310B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規範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以下簡稱長照人 員)辦理認證證明文件之訓練條件,增進長照人員繼續教 育認識不同族群文化及跨專業知能,並使長照人員訓練認 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制度更為健全,以落實長照人員 專業責任並提升照顧品質,爰予以全盤檢討,擬具本辦法 修正草案。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 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

四、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各專科醫學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