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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有關醫師出國期間,由其他合格醫師提供照護,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報健保給付相關規定

主旨:轉知有關醫師出國期間,由其他合格醫師提供照護,全民 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報健保給付相關規定,請貴 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2月18日健保查字第 1110777051號函(如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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