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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建議疾管署對延遲上傳COVID-19疫苗接種資料之合約醫療院所,不應直接調降減付獎勵費用方式一案

主旨:本會建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對延遲上傳COVID-19疫苗 接種資料之合約醫療院所,不應直接調降減付獎勵費用方 式一案,該署函覆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2月24日疾管防字第 110009060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會110年11月5日全醫聯字第1100001417號函疾病管制署 旨揭建議副本諒達。

三、疾管署110年10月9日修訂「110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大 規模接種規劃及獎勵措施」,對於延遲上傳接種資料之合 約醫療院所,調降獎勵措施核付標準。本會認為此規範嚴 重打擊會員防疫用心,爰於110年11月5日提出建議。然疾 管署本次回復未採納本會建議,原因為COVID-19疫苗接種 資料上傳之即時性、正確性及完整性,攸關民眾疫苗接種 間隔及銜接之判斷及權益,故仍會以7日為上傳時效作為支 付獎勵經費之檢核條件。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