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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就「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之修正意見

主旨:檢送本會就「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之修正意 見,詳如說明,請 察照。

說明:

一、復 貴部111年1月13日衛授食字第1101460471號公告。

二、為確保民眾生命、健康與財產權益,及有助本土產業發展 與人才培育,本會經多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邀集多位 醫、法專家與業界、學界代表共同研議,擬具「再生醫療 立法之建議要點」【附件一】,以供參考。

三、旨揭草案多引用《藥事法》規範,惟再生醫療產品本質上 與藥品大不相同,草案中多適用《藥事法》規定,顯有不 合宜;再者,目前草案版本過於簡略,對於再生醫療產品 業者、臨床試驗、販賣及製造、廣告等之管理,以及相關 監督及預防、稽查及取締等均未有明確規範,恐使有意從事再生醫療之產業窒礙難行,建議參照《醫療器材管理 法》,將再生醫療產品也獨立專法,才能訂定最適切的規 範。

四、本會針對旨揭草案提出修正意見,建議修正條文對照表如 【附件二】。

五、查立法委員邱泰源、陳歐珀等26人業於立法院提案「再生 醫療製品管理法草案」【附件三】,對於再生醫療產品有 完整之規範,懇請支持此版本,以維護病人生命、健康與 財產權益,扶植本土生技產業。

正本:衛生福利部
副本:各縣市醫師公會、各專科醫學會、台灣細胞醫療協會、台灣再生醫學學會、台灣 幹細胞學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社團法人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中華民國 癌症醫學會、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中華民國免疫學會、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