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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請督導所屬會員確實於「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登錄藥品移撥及領用情形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落實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請督導所屬會員確實於 「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登錄藥品移撥及領 用情形,請查照。#122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 27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271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函文重點略以:為確實掌握藥品管理與收支結存情形,各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與存放點應指派專責人員 負責,並應具有SMIS帳號,倘有藥物庫存異動(含點驗、 主動移撥、調撥申請、領用、耗用等)情形時,於24小時 內至SMIS之「防疫藥品器材」子系統登錄異動情形,以利 藥物庫存管理及相關統計。

三、相關資訊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