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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健保署 有關「全民健保健康存摺」資料,重申不宜呈現確診者居家照護收案的申報照護費用等相關資訊,以避免民眾誤解

主旨:有關 貴署之「全民健保健康存摺」資料,本會重申不宜 呈現確診者居家照護收案的申報照護費用等相關資訊,以 避免民眾誤解,詳如說明,請 查照惠復。#121

說明:

一、本會前於111年6月8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393號函建議 貴 署全民健保健康存摺不宜呈現確診者居家照護收案的申報 費用案,貴署於111年6月22日健保醫字第1110661624號函 復表示將改以「特別預算」呈現。

二、考量基層診所申報確診者居家照護收案等費用,非健保預 算支出,爰重申全民健保健康存摺不宜呈現申報費用等相 關資訊;倘改以「特別預算」呈現,建議提供補充說明, 如於「特別預算」後面加括號非健保,以使民眾較能了 解。

正本: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