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有關民眾因遺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申請重複領藥之因應處置作為,請配合辦理

主旨:有關民眾因遺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申請重複領藥之 因應處置作為,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1209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7月 1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4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1份。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各醫院、12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本局醫政科、本局疾病管制科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