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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知 衛福部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標準(草案),含新增2件、修改3件與廢止1件交換單張,惠請提供建議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標準(草案),含 新增2件、修改3件與廢止1件交換單張,惠請提供建議,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3月22日衛生福利部衛部資字第1082660047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衛生福利部依據「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增修或廢止 提案及審查原則」,完成新增2件:手術紀錄、病理報告; 修改3件:醫療影像及報告、門診病歷、出院病摘;廢止1 件門診用藥紀錄(因門診病歷已包含用藥紀錄)等電子病歷 交換標準(草案)。
三、對上述電子病歷類別(單張)有任何建議,請填寫「意見蒐 集用提問及建議單」(https://emr.mohw.gov.tw),並於 108年4月22日前函復衛生福利部及副知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