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函覆所詢醫療院所是否有責任為自行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並經確認通報為確定病例之民眾開立確診證明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覆本會 所詢醫療院所是否有責任為自行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 測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並經確認通報為 確定病例之民眾開立確診證明一事,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1 日肺中指字第1110031399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覆重點略以:民眾如有確診證明之需要,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業於本年5月30日開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平台」,爰確診民眾可使用電腦或手機至「數位新冠病毒 健康證明平台」(https://dvc.mohw.gov.tw)申請數位新冠 病毒健康證明,作為確診之證明。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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