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函知國內公費A型肝炎疫苗實施對象將自本(108)年4月8日起擴及國小六年級以下(含)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請參閱接種作業原則,並請依循辦理,請查照。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國內公費A型肝炎疫苗實施對象將自 本(108)年4月8日起擴及國小六年級以下(含)之低收及中 低收入戶兒童,請參閱接種作業原則,並請依循辦理, 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3月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80200191A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接種作業原則摘述如下,並檢附本作業相關問答集:
(一)實施期間:自108年4月8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屆時 視執行進度及疫苗使用情形評估是否延長。
(二)擴增對象:國小六年級以下(含)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兒 童。
(三)接種劑次與間隔:未曾接種A型肝炎疫苗者提供2劑疫苗 接種,已接種1劑者提供第2劑疫苗接續完成;第1、2劑 至少間隔6個月以上。本項疫苗為不活化疫苗,可與其他活性減毒或不活化疫苗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或間隔任 何時間接種。
(四)攜帶證件:兒童健康手冊、健保IC卡及有效期限內之低 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另在學之國小六年級學童倘 為95年9月2日以前出生,則請其提供在學文件,以利辨 識。
(五)接種費用:比照幼兒常規疫苗接種,疫苗免費,處置費 由本署補助執行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每劑100元,合約院 所不再向民眾收取接種診察費,但掛號及耗材等醫療相 關費用得依據各縣市所訂收費標準酌收。
(六)疫苗之運送、儲存、使用管理與毀損處理及接種工作、 接種資料記錄與資訊系統登錄暨接種後嚴重不良反應事 件之通報與因應等事宜,同現行幼兒A型肝炎疫苗常規接 種作業規範。
(七)因應本項疫苗擴增實施對象政策所需之宣導海報及空白 補充黃卡由本部疾病管制署完成印製後交付各地方政府 衛生局提供轄內合約院所宣導使用。
三、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