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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疾管署修正之「衛福部疾管署專案進口寄生蟲治療藥物領用標準流程」

主旨:檢送疾病管制署修正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專案進口 寄生蟲治療藥物領用標準流程」,請惠予轉知所屬,請查 照。#1206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8月3日疾管防字第 1110200705號函辦理。

二、旨揭專案進口寄生蟲藥物領用標準已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 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應用專區/申請/專案 進口寄生蟲藥物領用標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專案進口寄生蟲藥物領用標準流程」項下,請逕行下載運用。

正本:宜蘭縣各醫院、12鄉鎮市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醫師公會、本局疾病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