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的保存、使用、管理,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與轄區藥物配賦點及存放點辦理簽約事宜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落實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的保存、使用、管理,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與轄區藥物配賦點及存放點辦理簽約事 宜,請 查照。#121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 10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54號函副本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來函重點略以:
(一)為利衛生主管機關與轄區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 點或存放點於執行藥物的保存、使用、管理等相關措施 有所依據,請各縣市衛生局於9月16日前,參酌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書」與轄區COVID-19口 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及存放點完成簽約。
(二)倘有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及存放點拒絕進行 簽約,請各縣市衛生局於9月30日前點驗回收該機構現有存放藥物。

三、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