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依衛福部函轉知 原子能委員會檢送「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及「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檢送「輻射醫療 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 法」第二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及「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 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並請於111年8月26日前惠 示意見,請 查照。#153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18日衛部醫字第1110130905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修正草案新增「心導管或血管攝影用X光機」項目相關 規定,並於管理辦法第2條附表第十項訂有相關專業人員資 格,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8月26日前向衛福部 陳述意見,並請副知本會。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