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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衛福部110年7月22日公告「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2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037號公告 「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自即日 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0月3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856A號函 辦理。#1203

正本:宜蘭縣政府民政處、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宜蘭縣各醫院、 宜蘭縣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醫政科、本局疾病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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