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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知 國健署公告「新制戒菸服務人員訓練 課程綱要」,並自111年11月1日起適用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新制戒菸服務人員訓練 課程綱要」,並自111年11月1日起適用,惠請貴單位轉知 相關人員,請查照。#2305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1年10月11日國健教字第1110761060A號函辦 理。

二、檢附公告、戒菸服務人員舊制課程之訓練時數採認規定表 (適用期為新制課程起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止)及 戒菸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綱要供參。

正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 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臺 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 仁愛醫院、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宜蘭員山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 師公會、社團法人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護理師護士公會、宜蘭縣十二鄉鎮市 衛生所
副本:本局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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