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因應防疫政策調整,取消密切接觸者接觸史之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TOCC提示及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

主旨:因應防疫政策調整,取消密切接觸者接觸史之健保醫療資 訊雲端查詢系統TOCC提示及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 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請查照。#1203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0月 13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537A號函辦理。

二、查國內已進入COVID-19大規模社區流行階段,為保全公衛 防疫及PCR採檢量能,並利於儘速給予高風險族群抗病毒藥 物,指揮中心已修訂確診個案病例定義,自本(111)年5 月26日起,不分年齡及族群,民眾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檢測 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爰密切接 觸者註記「居家隔離個案」及「自主防疫個案」之適切性 及必要性式微,即日起,取消密切接觸者之健保註記提 示。

三、另因應邊境及國內防疫政策逐步開放,指揮中心業更新 「自主防疫指引」,調整防疫措施規範及刪除健保註記內容,爰配合修訂旨揭隔離通知書並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項下,請逕行瀏覽參考運用。

正本:宜蘭縣各醫院、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及長照所、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 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醫政科、本局疾病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