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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為使高眼壓及青光眼眼用製劑合理使用,請務必按藥品給付規定處方用藥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為使高眼壓及青光眼眼用製劑合理使用, 函請協助輔導所屬會員,務必按藥品給付規定處方用藥, 請 查照。#152

說明:依中央健保署111年11月2日健保審字第1110672097號函(附 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各分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