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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福部11/14令修正發布,除第七部健保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RGs支付通則之「附表7.3112年1至6月3.4版1,068項T

主旨: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 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11月14日以衛部保字 第1110143520號令修正發布,除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 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RGs支付通則之「附表7.3 112年1 至6月3.4版1,068項Tw-DRGs權重表自112年1月1日生效 外,自111年12月1日生效,請 查照。#15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14日衛部保字第1110143520C號 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主要依據本年度總額決定事項,新增六項診療 項目、調升一項支付點數;調整西醫基層二十八項支付點 數及放寬表別一項;以及調升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復健治 療支付點數及更新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 權重表等。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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