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修訂「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確 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請 查 照。#124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 22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53號函副本辦理。

二、重點略以:
(一)將自112年1月15日起取消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相 關醫療照護服務之「個案管理」措施;至於其他包括 「遠距診療」、「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門診」及 「居家送藥」服務內容則維持不變,並於春節期間(112 年1月20日至1月29日)給予加成給付。
(二)春節期間(112年1月20至29日):前揭各項診察費、藥事 服務費及居家送藥費給予加成給付,並由衛生福利部中 央健康保險署進行核算補付,醫事機構無須額外調整申 報期間相關點數等資料內容。
1、112年1月21至25日間,加成100%給付。
2、春節其餘時段(1月20日、1月26至29日),加成50%給 付。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