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衛福部 就醫師支援報備限制相關建議

主旨:檢送本會就醫師支援報備限制相關建議,請 查照。#122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2年2月9日第13屆第1次基層醫療委員會結論暨 112年2月19日第13屆第3次理事會報告通過辦理。

二、復 貴部111年3月25日衛部醫字第1111661106號函。

三、貴部(改制前行政院衛生署)96年2月9日衛署醫字第 0960222467號函說明,「醫院醫師支援診所,其支援醫師 人數不得超過被支援醫師人數2倍,支援時段不得超過被支 援診所總服務時段40%」,前開時段計算單位,並經 貴部 自111年3月25起試行修正為3.5小時,同時請本會協助收集 會員意見及狀況,以利 貴部進行滾動修正。

四、本會爰提出修正建議如下:
(一)醫院醫師支援診所,其支援醫師人數不得超過被支援醫 師人數0.5倍,支援時段不得超過被支援診所總服務時段 之25%。
(二)醫院醫師支援診所門診人次,不得超過上年度醫院機構評鑑門診人次之50%。
(三)上開限制,排除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且支援醫師人數最 少為1人。

正本: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