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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函知 修正「宜蘭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旨:檢送修正「宜蘭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 日生效,請查照。#1225

說明:檢附修正「宜蘭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1份。

正本:宜蘭縣醫事機構公會、本轄各醫院
副本:本府秘書處(法制科及文書科)(含附件)、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