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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請踴躍參與「全民健保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計畫說明會或相關宣導活動

主旨:惠請鼓勵會員踴躍參與「全民健保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 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計畫說明會或相關宣導活動,請 查 照。#172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3月21日國健慢病字第 1120660203號函辦理(附件)。

二、有意願參與旨揭計畫之西醫診所,請向保險人提出申請。
(一)參與資格:
1、診所資格: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本保險特約西醫 診所。
2、醫師資格:家庭醫學科、內科專科醫師、執行成人預 防保健,或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認證之醫師。
3、111年度已參加本計畫之院所或醫師,若未有退場機制 所列之情形,得延續執行,無須重新申請。
(二)收案條件:20歲至64歲之保險對象
1、其腰圍、飯前血糖、血壓、三酸甘油脂值、高密度脂 蛋白膽固醇值,任三項符合代謝症候群指標者。
2、符合糖尿病前期定義者:醣化血紅素(HbA1c) 5.7%~6. 4%。
(三)診所收案人數上限為200名,不得與「糖尿病及初期慢性 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初期慢性腎臟病收案對象除外) 重複收案或與其他特約醫事服務重複收案。
(四)可採收案日前3個月內之檢驗(查)數據等。
(五)計畫內容、QA問答集等詳健保署官網(https://reurl.cc/7R2vLb)

三、另提供本會周慶明理事長、黃啓嘉常務理事、許惠春醫師 及國健署吳昭軍署長拍攝之影片,供會員參考
(一)先導影片: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7650
(二)釋疑影片: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8009

四、倘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自行規劃辦理計畫說明會或相關宣導 活動,惠請鼓勵診所及民眾參與代謝症候群防治工作。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