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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申請作業須知」

主旨:檢送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申請 作業須知」1份,請查照。#1216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3月17日衛部醫字第1121661842號函 暨「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 貼及獎勵要點」第4點及第7點規定辦理。

二、本須知獎勵項目之相關資訊及諮詢專線,請至衛生福利部 網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 (路徑:衛生福利部>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醫療醫事機構)。

正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 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 母醫院、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宜蘭員山 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社團法人宜 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本局醫政科、本局疾病管制科、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