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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轉知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西醫基層院所生產案件之病房費、護理費等部分項目適用醫院之支付點數相關規範,並自10/1起生效

主旨:轉知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西醫基層院所生產案件之病房 費、護理費等部分項目適用醫院之支付點數相關規範,並 自112年10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15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9月7日健保醫字第 1120117579A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會業於112年9月1日以全醫聯字第1120001144號函(諒 達),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 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2年10月1日生 效,包含西醫基層總額部門院所支付點數與醫院一致等相 關項目;惟其中部分西醫基層總額部門院所比照申報項目 未涉及現行支付標準文字修正,爰配合前揭公告生效日 期,辦理如下:
(一)調整屬西醫基層總額部門院所之生產案件支付項目:
1、病房費、護理費皆比照編號03019B「急診觀察床(床/ 天)-病房費(第二天起)」及03043B「急診觀察床(床/天)-護理費(第二天起)」現行支付點數申報。
2、「一般病床住院診察費(天)」:比照編號02008B「一 般病床住院診察費(天)」現行支付點數申報。
3、「住院藥事服務費(天)」:比照編號05215B「住院藥 事服務費(天)」現行支付點數申報。
(二)手術項目均適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手術通則 六施行多項同類手術或兩側性手術之折付規範,及通則 十二「提升兒童加成率」。
(三)不同肢體部位之外傷換藥視為「非簡單傷口」,不列入 同一療程。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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