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有關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需於113年1月31日前,辦理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

主旨:有關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需於113年1月31日前, 辦理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 作業一案,請各公會於所屬網站或社交群組轉知所屬會 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1240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112年 12月6日FDA管字第1121800746號函辦理。

二、因機構業者辦理112年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之申報期限 (113年1月31日)將屆,食藥署將於今(112)年12月31日前於 該署網站及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稱CDMIS)公布申報 提醒訊息。

三、為提升行政效率,請機構業者善加使用網路管藥系統線上 申報收支結存資料。倘機構以紙本方式申報,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規定,申報表需同時寄送本局及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該署將於申報截止日後2個月內建 檔完成。

四、另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7 條之規定,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 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每年一月應向所在地衛生主 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前一年管制藥品之申報;於 該期間無任何管制藥品收入、支出或結存者,亦須辦理申 報作業。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 鍰,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相同之罰鍰,申報前請於管 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htts://cdmis.fda.gov.tw)「下載專 區」下載並詳閱操作手冊。於申報截止日前,均可隨時上 網申報,倘申報資料有錯誤、疏漏,亦可於申報期間自行 上網修正。112 年曾辦理管制藥品登記證變更者,請自辦 理變更時所申報之日期接續申報,已申報過之資料無需重 複申報。「本期結存數量」應為「上期結存數量」加上 「本期總收入數量」再扣除「本期總支出數量」,且應與 112年12月31日簿冊所登載之結存量相符。惠請轉知所屬會 員,儘速依時限內完成112年度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 業,以免逾期受罰。

五、檢送機構管制藥品申報通知及海報1份供參。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 蘭縣獸醫師公會、佛光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心理學系黃智偉教授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