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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健保署有關「107年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升獎勵計畫」核發作業案

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107年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 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升獎勵計畫」核發作業案,詳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中央健康保險署108年6月20日健保醫字第1080033513A號 函辦理(附件1)。

二、依據該署107年1月3日健保醫字第1060016570號函公告之 「107年全民健康保險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升獎 勵計畫」辦理(附件2)。

三、檢送107年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 提升獎勵計畫(以下簡稱門診透析獎勵金)之核發結果(如后 附件)摘要如下:
(一)107年度預算為45,000,000元,其中血液透析預算 41,815,423元,腹膜透析預算3,184,577元(附件3表 1)
(二)核發結果: 1、血液透析:107年計502家(75%)列入核發,核發金額達 41,815,422元;171家(25%)列入不予核發(附件3表 2)。 2、腹膜透析:107年計79家(66%)列入核發,核發金額達 3,184,577元;40家(34%)列入不予核發(附件3表3)。 3、每家核發院所計算核發金額採四捨五入方式,因此預 算數與實際核發數有差距,實際核發共計44,999,999 元,與預算相差1元。
(三)該署預定108年6月30日前完成門診透析獎勵金發放作 業,並將核發與不核發之結算報表置於VPN供相關院所下 載。
(四)原定不核發院所,嗣後經申復、爭議等行政救濟事宜, 業經審核同意列入核發者,依計畫規定,核發金額將自 結算當季之其他預算項下之慢性腎臟病照護及病人衛教 計畫預算中支應。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