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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保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專款計畫」

主旨:轉知中央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費 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 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 務品質及量能』專款計畫」(附件),請查照。#152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年4月15日健保醫字第 1130661607號公告副本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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