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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為辦理113年兒童近視預防與視力改善計畫,請依「散瞳後屈光視力檢查」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配合辦理

主旨:為辦理113年兒童近視預防與視力改善計畫,請貴園(所) 依「散瞳後屈光視力檢查」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1) 配合辦理,請查照。#2320

說明:

一、依據113年「兒童近視預防與視力改善計畫」辦理。

二、為促進轄內幼兒園(所)學童視力健康,本(113)年度將於6 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由專業眼科醫師及轄內公衛人員到 校免費提供「散瞳後屈光視力檢查」。

三、請貴園(所)於檢查前發放「認識散瞳劑衛教單張」(附件2) 與「家長同意書、幼兒視力保健生活情形調查暨幼兒眼睛 檢查結果紀錄表」(附件3)予學童家長填寫完整,另提供園 (所)「學生視力檢查通知紀錄卡」(附件5),請協助完成E 字表、NTU立體圖、身高與體重等檢查,填妥檢查結果。

四、檢附「學齡前兒童視力、立體感篩檢作業注意事項」(附件 4)

正本: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公私立幼兒園
副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中華民國校護協進會宜蘭分會黃秀娟會長、 宜蘭縣幼兒教育事業學會林淑玲理事長、本局保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