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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TelehealthserviceofArrthymia心電圖遠距居家監測服務費(以月計價;隨身型心電圖每個月服務費,量測心電圖,網路上傳,提供遠距照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Telehealth service of Arrthymia心電圖遠距居家監測服務費(以月計價;隨身型心電圖每個月服務費,量測心電圖,網路上 傳,提供遠距 照護),費用新臺幣3,000元整;自113年5 月15日生效,請查照。#1225

說明: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3年5月14日羅博醫字第 1130500081號函辦理。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7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